中評社香港8月18日電/北京時間8月18日下午消息,路透社援引新華社的報道稱,中國的物價局已經認定,奔馳在中國的售後服務存在價格壟斷行為。報道並未提到奔馳將接受何種處罰,但中國於2008年實施的《反壟斷法》規定,中國發改委可以向涉事企業開出達該公司去年在華營收10%的罰單。
近年來,為了貫徹實施《反壟斷法》,中國加大了對多個行業的反壟斷調查力度,包括奶粉、科技等行業。
汽車行業受到的審查力度更大,戴姆勒旗下的奔馳、大眾旗下的奧迪和寶馬近幾周以來削減了零部件價格。
新華社上周日報道稱,於上個月啟動調查的江蘇省物價局對奔馳汽車的壟斷調查已經掌握相關證據。江蘇省物價局反價格壟斷分局局長周高對新華社稱:“奔馳案是典型的縱向價格壟斷,即利用自身主導地位,對下游售後市場的零部件價格以及維護保養價格進行控制。”
戴姆勒的發言人重申,公司正配合相關機構的調查,由於調查還沒有結束,不能進一步置評。
行業專家表示,在中國,經銷商、零部件供應商與經銷商之間的話語權嚴重失衡,這違反了中國的反壟斷法。
數據顯示,奔馳C級零整比高達1273%,相當於一輛奔馳車零部件能購買12輛整車。
(來源:騰訊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