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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琳離婚案將開庭審理 僅一套房產供分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13 08:44:09  


  中評社北京11月13日電/乒乓名將馬琳離婚案進入司法程序,昨天北京大興法院紅星法庭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談話,妻子張一表示仍愛丈夫不願離婚。而馬琳在訴訟中提出分割共同財產僅一套房屋,惹來爭議。法院初步確定12月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7月,馬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馬琳稱,他與張一在2004年經人介紹認識,2004年8月登記結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後夫妻感情基礎薄弱,生活中摩擦不斷,矛盾日益激化。另外,馬琳還提出,他是職業運動員,整日在國內外比賽;而張一是演員,整日在全國各地拍戲,兩人聚少離多。自去年12月起,兩人開始處於分居狀態,彼此沒有任何的溝通聯繫。馬琳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此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雙方在亦莊的一棟洋房(估價上百萬)。 

  昨天下午4點,馬琳的代理人出現在法庭,馬琳因在外比賽無法到庭。馬琳的妻子張一則在代理人的陪同下,準時來到法庭。馬琳的代理人以涉及馬琳個人隱私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張一還未開口說話,就失聲痛哭。張一的代理人替其陳述說,可以接受公開審理,“雖然婚姻涉及隱私,但兩人均是名人,已被媒體公開化”。張一明確表示不同意離婚,並稱兩人的感情並沒有破裂。張一的代理人說,如果馬琳執意要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應該多給張一分一些。 

  據悉,張一曾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張一認為,其戶籍所在地和婚姻登記處均在沈陽,應該由沈陽的法院審理此案。經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的裁定,均認定張一的目前居住地在大興,大興法院具有管轄權,駁回張一的管轄權異議。

  對於馬琳提出離婚,張一表示,“我不想離婚。我以前愛他,現在還愛他,不管結果如何,我還是希望保護他。我是從媒體上知道這事的。我給他打電話,他沒接。今年我們就沒見過面。如果說有什麼征兆,就是以前每年春節都是我倆一起回家,今年我等他,他拒絕了,說要錄制節目。他從未和我當面溝通離婚的事。” 

  馬琳起訴離婚稱雙方聚少離多,且感情破裂,對此,張一表示,“法院可以去問鄰居和馬琳的朋友,我和他沒吵過架,沒動過手。他說聚少離多,可自從我們在一起一直就這樣啊。婚姻是需要維護的。”

  張一向法院提出質疑說,據她所知還有多處房產屬婚姻共同財產,其中包括兩人目前居住的位於大興的金地格林小鎮,此房是兩人結婚時買的。2004年,馬琳獲得雅典奧運會冠軍後,還獲得廣東房地產公司贈與的別墅。另外,今年馬琳未經她同意,將另一套房屋賣給他人,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

  張一的代理人補充說,張一一方合理懷疑,馬琳在2004年和2008年兩次獲得奧運冠軍後,其廣告代言就有上千萬。對此,馬琳的代理人解釋說,馬琳曾對他說過因代言協議是商家與國家乒乓球隊簽訂的協議,代言收入歸隊裡所有,個人拿不到。是否還有其他財產,他需要再與馬琳本人核實。

  法庭上,張一向法院提出調取證據的申請。張一說,她的能力有限,無法調查馬琳的財產狀況,需要法院向各大銀行等相關機構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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