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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陸俊在庭審現場。 |
中評社北京2月17日電/昨日上午,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迎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陸俊、黃俊傑、周偉新、萬大雪四名前足球裁判做出了判決。其中,外界關注的“金哨”陸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網上流傳炒股的段子,“抄底抄到了地下室,殊不知,地下室之下有地窖;抄底抄到了地窖,殊不知,地窖之下有地獄;抄底抄到了地獄,殊不知,地獄還有十八層”,用它來形容當時的中國足球——沒有最爛,只有更爛,也不為過。在這個危情時刻,“黑哨”領刑,公眾更關心的不是“黑哨”坐多少年牢、罰多少款,而是中國足球的命運。“黑哨”以及足協“黑官”受審、宣判,能否讓中國足球鹹魚翻身?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回答“中國足球的問題是不是幾個官員、幾個裁判的問題?”顯然不是。體育是社會的一個子系統,社會問題同樣會在體壇上顯現,正如官場腐敗不僅僅是官員自身問題,更多是外源性原因,足壇也不例外。一位俱樂部的老總就曾一針見血:“出現裁判受賄現象,我認為責任不在裁判,也不在俱樂部,在於整個中國足球的環境。”
中國足協副主席韋迪直言,“裁判出了這麼大的事,有這麼多黑哨,根源在哪,根源就在足協。”著名足球評論員李承鵬更進一步疾呼:“拯救中國足球,首先就要打倒‘兩個牌子、一個班子’”,直指當時的足協與足管中心。客觀地說,作為體育舉國體制產物的足協,是歷史選擇的結果,也曾發揮過一定的作用,只是當足球走進俱樂部時代、足球市場化之後,情況就有了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