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冬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冬生與他人合謀,採取騙取手段共同將公款非法據為己有,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高健、陳宏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原上海中遠匯麗足球俱樂部球員申思、江津、李明、祁宏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上訴案件法庭審理中,公訴機關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被告人的律師出庭進行了辯護。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球迷代表和被告人的家屬旁聽了法庭審理。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來源:新浪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