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大家各抒己見,但協會目前還是比較傾向於新賽季加大違紀處罰力度。據悉,考慮到預備隊聯賽與中超聯賽頻繁出現出場人員相互交替的情況,而包括一些知名外援、本土球員也都可能亮相預備隊聯賽,因此對於預備隊聯賽的違紀行為,中國足協也有可能加大處罰力度。舉例來說,如果某一名球員在預備隊聯賽違紀而被追罰停賽2場,那麼他還有可能同時在中超正賽中停賽2場。此外,中國足協對於不同違紀行為的追罰“量刑”也趨向於加重。
處罰尺度力求統一
在上周的會上,中國足協也達成共識,那就是從嚴整治聯賽違紀的同時,也需要確保處罰的公正、公平,尺度的統一。去年外界對於秦升停賽半年、張稀哲停賽12輪等重罰就提出異議,認為中國足協在類似處罰量刑方面尺度不夠細致、嚴謹。而此次修訂恰恰也完善了相關規則的設定。據悉,中國足協已經確定,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今年在違紀事件處理上,將主要負責具體的量刑力度,但如何執行處罰,則根據違紀者違紀行為的時間、賽事種別,交由相關業務部門確定。知情人解讀稱,“比如青少年比賽和職業聯賽的賽制、周期不同,一名青少年隊員被停賽半年,但恰好這半年沒有比賽,那麼處罰就毫無意義,所以處罰執行上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根據與會代表倡議,中國足協今年將對涉及違紀處罰的執行方法作調整。比如自然停賽者,原則上其違紀處罰執行仍在同一類賽事中,且這類停賽者的處罰原則上不跨年。
中國足協接下來還將綜合會議產生的意見,對罰則作最後的修改,並於聯賽開賽前正式對外公布。從足協相關舉動來看,任何聯賽違紀行為都將受到空前制裁,而一旦處罰結果出台後,指望通過“亡羊補牢”方式爭取“緩刑”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