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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市民從海南三亞一家“喬丹體育”門店前經過。 |
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2月29日下午,一則“北京法院不受理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的消息,迅速在微博上傳播開來。這則消息稱,北京法院以“喬丹在中國沒有唯一指定性,喬丹在美國只是姓,有成千上萬人姓喬丹,沒有特指某個人”等為由駁回了籃球巨星邁克爾•喬丹起訴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的請求。不過,這則消息並沒有明確的消息源,晚上,當記者致電代理此案的中方律師團媒體聯絡公司時,得到的答覆是“尚未收到任何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的消息”,但對外界傳言,代理方的態度是既不承認也不否認。
無論“不受理”的消息是否屬實,這則消息的出現已經反映出業內對此案未來走向的某種大致判斷。正如業內資深人士馬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說,“我個人認為喬丹體育會最終勝訴,因為喬丹的這個商標已經注册了很長時間,並且還得到了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的稱號。”
自2月23日邁克爾•喬丹宣布起訴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以來,多位中國法律界人士都對“喬丹案”發表了看法,他們認為喬丹體育注册喬丹商標的過程符合中國法律,邁克爾•喬丹勝訴難度很大。
但對於喬丹體育來說,即使訴訟獲勝,也未必能稱之為“最終贏家”。
在廣大消費者心中,“喬丹案”產生的最大後果是此“喬丹”再也不是彼“喬丹”,儘管喬丹體育多年來一直宣稱自己的產品與邁克爾•喬丹沒有任何關係,但事實上,不少消費者正是因為“喬丹”二字才選擇了喬丹體育的產品。一旦真正失去了“飛人效應”,公司的未來業績必將受到直接影響。正如馬崗所說,“即使中國喬丹獲勝,此案對其品牌也將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對其進軍海外市場也將是一個障礙。”
“喬丹案”的出現對於精於模仿、複制、借用手段的中國體育用品行業來說,應該是一次警醒,“起碼給一部分走捷徑的人和企業提了個醒,走捷徑也是有代價的。”馬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