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5日電/一直束縛著體育商業和群體賽事的“審批制”繩索今天終於被斬斷,這項極易滋生腐敗並導致壟斷的“惡規”被國務院明文廢黜,實乃大快人心,為中國體育產業和全民健身的健康發展踢開了一塊“絆腳石”。
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提到,要堅持改革創新,更多依靠市場力量,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推動大眾健身。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放寬賽事轉播權限制,最大限度為企業“鬆綁”。
姚明今年4月在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作了《取消賽事審批 激活體育市場》的發言,他列舉了審批制的弊端:1、體育管理部門收取不菲的審批費用,卻並不提供實質性的服務;2、以行政之手干擾了本來可以由市場調配的資源配置;3、造成人為設立辦賽門檻,使體育消費呈現兩極化。另外,審批費的收取和使用,已經成為外界無法監控的灰色地帶,容易產生腐敗。
姚明的提案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獲得了媒體和大眾的一致贊同。如今,國務院作出果斷決定,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可謂是上符天意,下順民心。
國外辦體育商業賽事,主要是備案制,承辦方到當地主管部門,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去備案,只要賽事合法就可以辦。但國內辦商業性賽事,需要當地體育局、國家體育總局等相關部門一級一級地審批,門檻高、時間長、權力尋租蔓延。
據悉,1998年在北京辦一場足球商業賽事的審批費是10萬元,如今,已經漲到80萬元。不交管理費,主管部門就不給審批立項。通常,體育局不能直接收費,但體育局可以用中心或協會名義收費。
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是好事,但讓利益相關方放棄壟斷和灰色收入,並不是件容易的事,還需要健全監督機制,出台相應的健全措施。體育部門今後或許無法再吃這塊“唐僧肉”了,但在取消措辭之前,還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前置詞,主管部門如何解讀這個“前綴”,目前存疑,是否能夠打破其他方面的資源壟斷也需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