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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天價賠償案啓示中國體育用品企業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08 23:22:53


 
  這說明,新百倫公司在明知“新百倫”商標已經被他人合法注册的情況下,仍堅持使用該商標。

  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徐瑄認為,此案的商標混淆與傳統商標法所指的混淆恰恰相反,屬於反向混淆,一般發生於原告注册商標比被告的商標知名度低時。這種反向混淆會顯著削弱原告利用涉案商標建立商業聲譽和開拓市場的目的,導致原告注册商標的識別力被扭曲或遮蔽。如果不制止,就會使知名企業在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標時毫無顧忌,從而發生弱肉強食的不公平競爭後果。

  因此,法院裁定新百倫公司一審敗訴。

  不過,在中國體育用品行業,“土品牌”傍“洋品牌”的情況卻是司空見慣,因此引發的案件也不少。最著名的案件當屬阿迪達斯起訴阿迪王,邁克爾?喬丹起訴喬丹體育。

  不過,阿迪達斯最終花重金買下了阿迪王的商標,邁克爾?喬丹起訴喬丹體育的前景也不被業界看好。“這些案件無論結果怎樣,對中國的體育品牌都是一個提醒。”體育營銷專家、北京關鍵之道體育咨詢有限公司總裁張慶向記者表示,“中國體育用品企業需要從‘中國制造’提升到‘中國創造’。雖然‘傍大牌’對企業創建初期的業務發展有利,但相關案件的發生也說明,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品牌的建立、維護和提升都是一項必可不少的工作,‘傍大牌’遲早會帶來麻煩。”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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