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活動的風險防控的確需要責任明晰,但學校責任無限放大的尷尬也需要扭轉。在南京理工大學動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教授看來,“《辦法》在鼓勵、促進學校積極開展各項體育活動和幫助學校卸下思想包袱方面還顯得力度不够。學校因懼怕風險而不敢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的症結,并沒有因《辦法》的出台而得到解決。”
作為體育教師,黃煌特別希望“《辦法》能够明確表達出,“學校、老師在什麼情況下不承擔學生的傷害責任。現在,多數學校不是風險防控的意識不足,而是風險防控的意識過頭了;學校、老師不是不够重視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時的安全問題,而是太過謹小慎微,甚至到了因噎廢食的程度。”
王宗平在日本考察時曾有這樣的體驗,一名日本學生在參加學校體育活動時受傷,家長不僅不會找學校吵鬧,還會向學校道歉,因為在日本家長看來,自己的孩子在參加體育活動時受傷,說明孩子的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不佳,孩子受傷給學校增添了麻煩,因此要道歉。
不久前,有關各地在推進校園足球活動時出現的“足球操”風行的現象,遭到了不少學者和媒體的質疑。某地一位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在談到為何推廣“足球操”時表示,足球是一項激烈對抗的體育運動,一些學校在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時,也承受著很大的意外傷害防範壓力。為了規避足球運動本身的激烈對抗性,於是,溫柔化的“足球操”應運而生。
顯然,無論是推動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還是大力推進校園足球,“溫柔化”都對學生真正提高身體素質和真正參與足球運動不利。
很多體育老師都發現,學校越是不敢開展體育活動,學生的身體素質越差,學生在參加體育活動時越容易受傷,學校承受的風險防範壓力就越大,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讓學校和體育教師敢於面對學生因參加體育活動而受傷,讓廣大家長能够明白,學生參加有一定強度和對抗性的體育運動是有可能受傷的,但這種有強度的體育運動有利於學生提高身體素質。在王宗平看來,這也許才是《辦法》應該傳遞出的信息,這才能讓學校和老師,不會為了風險防控而變相減少和降低學生參加體育運動的廣度和強度。(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