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因身為中央電視台體育頻道節目主持人的丈夫多次家暴,小潔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後法院判決年幼的孩子歸女方撫養,但前夫拒不履行判決,判決生效至今已有19個月,孩子仍未回到媽媽的身邊。
女子稱丈夫家暴起訴離婚
小潔為北京教育系統的舞蹈老師,2009年7月她和認識兩年的柴某結婚,柴某為中央電視台體育頻道節目主持人。
在離婚起訴書中,小潔稱,柴某婚後不久多次無故對小潔進行辱罵和毆打。2011年1月7日,雙方生育一子。
2012年2月19日上午,小潔的母親和柴某發生爭執。兩月之後柴某和小潔簽訂了離婚協議并帶走了孩子。
小潔訴稱,2012年6月1日,小潔向柴某提出和孩子一起過兒童節,并帶孩子回老家。為此兩人發生爭執,隨後,柴某將小潔摁倒在地,毆打了小潔的頭部。小潔同時用腳踢傷了柴某。後經鑒定小潔腦部為輕微腦震蕩,身體多處有損失。
因雙方感情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小潔於2012年7月18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終審判孩子歸母撫養
北京市朝陽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潔離婚訴訟請求,認為柴某的毆打行為是夫妻之間的爭吵和摩擦。原告小潔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訴法院認定一審沒有查清事實,發回重審。
庭審中,柴某同意離婚,但要求自己撫養孩子。其辯稱,雙方是因家庭瑣事爭吵,且自己曾經也有受傷,并不構成家庭暴力。
柴某說道,“我和孩子生活得非常好,已經互相不能離開。”并表示自己名下有幾套房產,經濟條件好,對孩子的成長教育均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