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青運會和青奧會并非‘對接’關系,青運會主要為全運會和奧運會檢驗和選拔人才。”一位來自北方城市代表團的官員表示,參賽年齡在13~21歲的青運會在參賽對象、項目設置等方面和此前的城運會“基本一致”,一字之差在賽場上“并無明顯區別”。以今天上午在長樂市體育中心綜合館進行的摔跤比賽為例,看台上稀疏的觀衆中,除了前來觀摩的教練與運動員,“還有很多省市體育局的主要領導。”該官員透露,與城運會一樣,在青運會中代表各市參賽的運動員基本來源於省隊,但在城運會的話語體系中,“成績代表的是某城市的運動水平,與省裡關系不大”,而更名後,“各城市的綜合成績便代表一省青年運動員的訓練水平”,因此,無論從經費和檢查力度上都較以往更加重視,“競爭比城運會更激烈。”
但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副司長孫遠富并不認可“設項與城運會無差別”的看法,他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雖然與城運會“圍繞奧運28個大項對具體項目有所調整”的總原則一致,但本屆賽事在項目設置和比賽辦法中,也增加了更適合青少年運動員開展和訓練的內容,“比如,OP級帆船作為帆船項目的入門訓練項目很適合青少年運動員開展,因此增設了OP帆船混合團體項目;此外,體操在初期訓練時都采用蹦床訓練方法,為了讓青少年運動員打好基礎,掌握准確動作,在本屆賽會的體操比賽中也增加了蹦床的比賽內容;同時,現代五項,此前青少年運動員開展群體較小,為了促進這一項目開展,新設了這個項目,但考慮到青少年運動員訓練的實際情況,未設置馬術比賽。”
“作為一屆主打‘青年’牌的運動會,設項除了考慮年輕運動員的需求,是否還能進一步考慮觀衆的需求?不要把熱鬧僅僅放在場外。”前述官員表示,在保留原有設項的條件下,比如“可否考慮利用廣受青年人歡迎的電子競技項目帶動年輕觀衆的參與度?”他認為,在綜合性運動會中加入少數具有號召力的項目可以帶動運動會整體的感召力,賽事品牌就容易被關注,“現在的比賽通常是互相看,觀衆大多是不比賽的運動員。但青運會能否改變這樣的情況?畢竟,這不僅是青年運動員的戰場,更是青年人的節日,其承載的意義不應只是檢驗後備人才那麼簡單。”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