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希歸屬一案其實並不複雜。作為主管部門,籃協如果判定其為自由球員,那就讓他代表上海男籃打球,如果認為他與奧神合同依然有效,就把人交給北京男籃。有章可循就照章辦事,規則有漏洞則及時修訂彌補,在合理的原則下分清責權,完全可以把壞事變好事,成為進一步完善職業籃球的一次契機。可如今的狀況卻是,籃協指望幾家各執一辭,難以達成共識的俱樂部自行解決此事,這種“和稀泥”之作除了習慣性的不作為之外,無人監管、無人問責,一直朝南坐,有利趨之若鶩,有事高掛免戰,恐怕也是原因所在。
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這曾經是屬於中國足協的最佳評價,如今,同為中國職業聯賽先行者的籃協卻似乎不忍讓足協“獨美”,在荒唐的路上大有後來居上之勢。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在中央巡視組亮出的紅牌面前,究竟是自我救贖還是頂風作案,籃協應該好好捫心自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