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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兩制”台灣方案的初步思考與探討
http://www.CRNTT.com   2023-09-15 12:12:51


 
  2.探討落實“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路徑。在推進國家統一的進程中,分階段、分步驟、多面向逐步推進並最終落實“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第一階段應是通過推進兩岸交流,逐步促進兩岸的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深度融合發展,為統一後具體落實“一國兩制”打好基礎、創造條件。近些年來大陸持續出台的諸多促進兩岸交流、幫助台灣同胞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就是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階段,應由兩岸各黨派、社會團體、各界人士圍繞“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開展多種形式、廣泛深入的討論和協商,吸收社會各方意見,達成初步共識。第三階段,兩岸雙方可就國家統一開啟政治談判,確定統一方向、基本原則、具體進程。第四階段,兩岸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就“一國兩制”在台灣落實的具體方案進行制度設計。第五階段,是統一後在台灣具體落實“一國兩制”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3.政策宣導、正本清源,夯實“一國兩制”的社會基礎。近年來,民進黨為首的“台獨”分裂勢力大肆攻擊抹黑“一國兩制”,台灣民眾對“統一”、“一國兩制”心存誤解與疑懼。集合兩岸社會各界開展對“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研究探討與宣導,有利於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展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下台灣未來發展的光明前景,發揮促進和平統一的作用。

  三、探討“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應遵行的基本原則

  解決台灣問題,必須堅持戰略視野、總體觀和大局觀,要服從服務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總目標和總任務,同時也要著眼於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的形勢變化,審時度勢。因此,“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探討與設計,應遵循幾項基礎性原則,概括起來就是“三個確保”、“五個充分”。

  “三個確保”:統一後台灣地區實施的“一國兩制”,必須以確保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基本原則。

  一是確保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兩岸統一後,中國作為單一制主權國家,衹有一部憲法、一個國號、一個中央政府,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事關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屬於中央事權,由中央政府行使。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利,依法實行自治。而統一後台灣地區的制度與法律設計,必須建立在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完整基礎之上。

  二是確保國家安全利益。統一後台灣地區政治制度與法律設計,必須確保國家安全利益。統一後的台灣不能成為國家治理的“亂源”,不能成為“台獨”分裂勢力的聚集地,更不能成為西方的反華基地和“顏色革命”橋頭堡。

  三是確保國家發展利益。要確保統一後的台灣維持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繁榮與發展,保障台灣與祖國大陸共同分享民族復興的發展機遇與紅利,成為民族復興、國家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如果說,上述三個方面是確保“一國”的基礎與前提,那麼,以下“五個充分”則是保障“兩制”得以具體落實的重要關鍵。

  一是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考慮兩岸政治制度與社會制度的現實差異,保持台灣現行社會制度、經濟制度、社會福利不變,繼續實行現有貨幣、外匯、稅收及財政政策。

  二是充分保障台灣民眾的利益,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社會習俗和生活方式,充分保障台灣人民的私有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三是充分照顧台灣同胞的感情,充分體現祖國的同胞之情與愛心,消除台灣同胞對大陸長期形成的偏見、隔膜和恐懼,進一步實現兩岸人民心靈契合,塑造並鞏固台胞對統一國家的認同。

  四是充分吸收兩岸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不應衹是大陸設計、並將結果強加於台灣的“單方面方案”,而是積極鼓勵台灣同胞共同參與、兩岸共同建構的制度安排,是在充分吸收兩岸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所形成的“共識性方案”。

  五是充分考慮其他國家在台灣的正當及合法利益。其他國家和地區與台灣長期往來形成的經貿交流、民間交往可得以持續,各國在台灣地區的正當及合法利益、特別是經濟利益將得以維護。這樣有利於增加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認同度與接受度。

  四、統一後在台灣落實“一國兩制”的有利條件

  中共十九大、二十大報告均明確指出,實現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這表明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任務之一,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祖國大陸綜合國力全面提升,為實現國家統一、落實“一國兩制”創造了有利條件。

  (一)國家統一已列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的任務目標。全黨全國人民都有實現統一的決心與意志。國家強大、民族復興、兩岸統一的歷史大勢是無法阻擋的,統一是既定目標,已成為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共同願望與努力方向,成為十四項國家發展方略之一,已融入政治、經濟、國防、外交各個方面的工作佈局,中國政府和人民有信心、有能力在“一國兩制”政策方針下實現國家統一。

  (二)兩岸經濟與社會持續深入的融合發展,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打下了堅實的社會基礎。過去三十多年來,兩岸關係從緊張走向緩和,從隔絕走向交流,兩岸經貿合作與民間交流從涓涓細流匯成大江大河。2019年,兩岸年貿易總額超過2000億美元;截至2019年,大陸批准的台資項目纍計超過10萬件,大陸已成為台灣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第一大對外投資地。2019年兩岸人員往來維持在900萬人次規模,跨兩岸婚姻近40萬對涉及人口近200萬,有超過150萬台胞定居大陸就業、創業、生活。隨著交流的不斷擴大與深化,兩岸經濟社會一體化進程早已開始。兩岸社會的深度融合發展已成不可阻擋不可逆轉之勢。在台灣社會已催生出數以百萬計的兩岸利益群體,為在台灣實現“一國兩制”打下堅實的社會基礎。

  (三)兩岸實力差距不斷擴大,祖國大陸主導兩岸關係能力和對台影響力大大增強。在國家統一進程中,實力和發展是硬道理,隨著大陸綜合實力的快速發展及國際地位的提升,兩岸實力差距快速擴大。1990年台灣GDP相當於大陸的43.8%,到2016年相當於4.5%;1999大陸國防預算是台灣的1.5倍,到2019年已上升至15倍多。實力對比之下,台灣與大陸對抗的能力不斷下降、討價還價的籌碼越來越少,大陸掌握了兩岸關係的主導權與主動權,塑造和引領兩岸關係發展方向的能力不斷提升,為實現國家統一、落實“一國兩制”創造了有利條件。

  (四)“一國兩制”在香港、澳門的實踐,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提供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回歸後的港澳,總體呈現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的繁榮局面,充分證明了“一國兩制”是確保港澳回歸後的持續繁榮與穩定發展的最佳制度安排。但隨著時間推移,近年來美西方對華遏制戰略打“香港牌”,培植“反中亂港”勢力製造事端,使香港局勢一度面臨嚴峻複雜的局面。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出台香港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等,堅持並完善了“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依法治理,完成了香港由亂到治的轉變,也為未來在台灣落實“一國兩制”提供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未來在台灣實踐“一國兩制”過程中,要做好頂層設計,扎實推進各項配套措施,確保統一後的平穩過渡與長治久安。

  五、面臨的困難與挑戰

  在台灣落實“一國兩制”,主要面臨來自台灣島內和外部干涉勢力兩方面的挑戰。

  (一)台灣島內因素

  一是1949年以來在台灣地區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制度體系與法理架構,經過七十多年已被台灣社會大眾所熟悉與接受。二是歷經李登輝、陳水扁和蔡英文長達二十多年的主政,推行“台獨”分裂路線,島內“台獨”勢力坐大,不斷對民眾灌輸“台獨”意識,煽動“反中仇共拒統”,支持統一的力量被打壓,台灣民意支持度呈現“統降獨升”。三是“台獨”勢力主政二十多年推行“去中國化”政策,誤導、異化台灣民眾的國家認同。自李登輝開始,台灣當局通過修改大、中、小學教科書,向台灣民眾特別是青少年灌輸“台獨”意識,去除“中國意識”,導致台灣民眾的“中國人”認同急劇下降,“台灣人”認同快速上升。四是台灣當局藉香港事件惡毒攻擊、抹黑“一國兩制”。2019年,民進黨藉香港“反修例”亂局煽動反中情緒,通過所謂“社會同行世代共贏決議文”,惡毒攻擊“一國兩制”,升高兩岸關係的對抗情緒,藉以拉抬選情。公開“倚美拒統謀獨”,抹黑“一國兩制”,圖謀“法理台獨”,推進“文化台獨”、“漸進式台獨”,破壞兩岸交流,成為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最大的島內阻力。

  (二)國際外部因素

  近年來,面對中國的快速崛起,美國內部形成了對華戰略必須做出重大調整的基本共識,將中國作為主要威脅和戰略競爭對手,拉開中美戰略對抗的大幕。為了達到反華遏華的目標,美國大打“台灣牌”,不斷突破中美“三公報”確立的“一個中國”框架,推出《與台灣交往法》《國防授權法》《台灣保證法》《台北法案》等一系列涉台法案,全面提升美台關係,在軍事與安全上為台當局撐腰助陣,推動台灣問題“國際化”。在國際輿論上,一些西方國家反華勢力,與“台獨”、“港獨”勢力遙相呼應,全力攻擊、抹黑“一國兩制”在港澳的成功實踐,企圖將“一國兩制”汙名化。

  最後,筆者認為,儘管當前台海局勢與兩岸關係面臨的危機與挑戰前所未有,但維護國家統一前景、維護兩岸和平的努力不應被放棄,兩岸學界圍繞“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展開深入思考與積極探討,對豐富國家統一理論、建構統一後治理模式、探尋達成統一的路徑都具有重要而積極的現實意義。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9DA129之階段性成果。

  註釋:

  ①參見中共中央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國台灣問題》(修訂版),九州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第34頁。

  ②全國人大黨委會《告台灣同胞書》,《人民日報》1979年1月1日第1版。

  ③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新時期對台方針政策重要文獻選編》(2009年修訂版)第465頁。

  ④鄧小平:《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鄧小平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0、31頁。

  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http://www.npc.gov.cn/zgrdw/npc/zt/qt/gjxfz/2014-12/03/content_ 1888093.htm)

  ⑥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人民日報》1995年1月31日第1版。

  ⑦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人民日報》20009年1月1日第1版。

  ⑧習近平:《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 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 新華社2019-01-02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1533296238730411&wfr=spider&for=pc

  ⑨同上

  ⑩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人民出版社,2022年8月第1版第24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3年7月號,總第3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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