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自從《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辦法(試行)》及其細則出台後,網上一直熱議不斷。有環保從業者對其考核之嚴的驚嘆,也有政府官員因考核依據直接和升遷掛鈎,對大氣治理的“重新評判”,更多的,是民眾對政府如何向大氣污染“動手術”、能不能落實到位以及追責拷問的深究和期待。
浙江日報報道,記者1月30日就“史上最嚴”大氣污染治理考核辦法採訪了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和專家,探究三大問題:“考核辦法出台始末”、“體現哪些浙江特色”、“地方政府壓力究竟幾何”。
“史上最嚴”考核辦法出爐
記者:我注意到《考核辦法》中,年度考核採用評分制,對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分別打分,得分中較低值作為評分結果,是不是體現了從重從嚴的導向?
吳建(浙江省環科院大氣室主任):打分思路中確定“取短板”,體現了省政府對大氣污染治理的高度重視。大氣污染有流動性的特點,要“全國全省都一盤棋”,從重從嚴治理。不能說空氣環境好的地方就可以鬆懈,沒有任務了,照樣也要針對重點任務逐條落實和完成,如果不認真完成,也會出現不及格的打分。好的地方差的地方都要做,以此倒逼產業轉型升級。2017年的終期考核目標只考核環境空氣質量情況,江浙滬要完成PM2.5下降20%的硬指標,與此同時,要讓老百姓深切體會到空氣治理的改善,而不是停留在數據層面。
記者:《細則》中提到,PM2.5年均值不降反升,直接評定為零分。這是不是“一票否決”?
浙江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細則》中是這麼體現的,PM2.5年均濃度與2013年相比不降反升的評為不合格,計零分。這並非浙江“獨創”,而是和國家考核辦法相一致。為什麼把2013年設為比較基數?因為2013年可以說是PM2.5真正走入大家的視野,並逐步引起熱議和重視的年份,那一年,國家啟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省PM2.5監測網絡也得到健全。以2013年為基準年份是比較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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