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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漁期間,漁政船在台州海域巡查。 |
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每年的東海禁漁期,總會有人鋌而走險。但很多人沒有想到,今年浙江對於非法捕撈,每一記打擊都是重拳。
早在禁漁期之前,浙江就部署了“史上最嚴護魚措施”,提出“要以最嚴肅的態度、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徹底打消違法違規者的僥幸心理。”(本報曾進行連續報道)
“今年打擊力度是空前的。” 浙江省海洋漁業局有關人士昨天告訴錢江晚報記者,從今年5月到8月25日,全省移交司法機關案件81起,刑拘390人,“這個數量超過前三年的總和。”
福建船主偷捕15斤魚
被判拘役4個月
前幾天,台州市椒江區法院判決了一起偷漁案。
被告是福建人歐某。今年7月17日,他用買來的“三無船”進入溫嶺海域偷捕。
7月18日8時30分,台州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巡邏時,發現了歐某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馬上登船檢查,當場查扣了歐某所使用的流刺網網具35張,非法漁獲約15斤。
隨後,這個案子被移送司法機關。
椒江區法院審理認為,歐某違反國家保護水產資源法律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拘役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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