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浙江省委部署開展15輪巡視,累計派出巡視組116個,共巡視255個單位黨組織,對6個縣(市、區)、7所省(市)屬本科院校開展“回頭看”。通過巡視,共發現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問題4159個,領導幹部問題線索5733件,涉及廳局級193人、縣處級1423人;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紀律處分7246人次,組織處理2556人次,移送司法機關919人,凸顯巡視“利劍”作用。
巡視,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深化政治巡視的重大部署,省委隨之提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使命感,提升落實政治巡視要求的主動性。
2012年,印發《浙江省2012-2016年巡視工作規劃》,提出在本屆省委任期內完成對全省所有市、縣(市、區)的常規巡視,並推動落實對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巡視全覆蓋;2016年4月,出台《巡視工作實施辦法》,明確巡視的“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2016年6月,下發《關於開展市、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的意見》,啟動我省巡視巡察一體謀劃、部署和推動的新征程。
查找深層問題,常規巡視、專項巡視、“回頭看”相繼開展;貫徹立巡立改,省委“五人小組”定期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直接指導線索核查及整改落實,要求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必須在巡視組反饋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工作方案,兩個月內報告整改情況。
本屆浙江省委巡視工作啟動以來,被巡視黨組織已整改到位4133個省委巡視組反饋的面上問題,整改率94.64%;推動完善制度8042項、挽回損失93.46億元、問責追責21845人、情況通報7127起;通過提出處理建議,及時糾正395個群眾反映強烈且明顯違反規定的問題。
2016年起,全省所有設區市、縣(市、區)都成立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共有專兼職巡察幹部8214名。目前,共巡察黨組織6487個,發現違反“六項紀律”問題14279個,涉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等問題13604個,對6912個問題邊巡邊改;移交問題線索4530件,立案查處163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541人,移送司法機關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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