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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光(中評社 束沐攝) |
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 束沐)國務院台辦今日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馬曉光表示,李明哲的案件是一起涉嫌犯罪的事件,不是所謂的“人權事件”。打著“人權”的幌子,對大陸依法辦案橫加干涉,甚至去到外國告“洋狀”,這都是無濟於事的,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以下是問答實錄:
台灣《中國時報》記者:兩個問題,第一,圍繞中巴建交問題。台灣陸委會昨天召開了一個記者會,表達抗議,不排除對兩岸的一些政策重新研議。外界普遍認為民進黨當局的兩岸政策可能轉趨強硬,請問國台辦這邊有什麼回應?第二,關於李明哲的事情,現在美國把李明哲列為首批“政治犯”的救援名單,對此有何回應?大陸對李明哲目前的狀態是不是有提供相關的司法協助,比如聘請律師。謝謝。
馬曉光:第一個問題,我已經把我們的態度介紹得很清楚了,今天沒有新的補充。關於第二個問題,實際上大家都注意到,5月26日我們通過發言人應詢答問的方式介紹了李明哲案情最近的進展,大家可能都關注到了,我就不再重複了。我們當然會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據我了解,國家安全機關對李明哲採取強制措施時,已經按照法律規定告知他有權聘請律師,並根據本人的意願,通過法律援助,為他安排了律師。
馬曉光:我們多次強調,李明哲的案件是一起涉嫌犯罪的事件,不是所謂的“人權事件”。打著“人權”的幌子,對大陸依法辦案橫加干涉,甚至去到外國告“洋狀”,這都是無濟於事的,也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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