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浙江在線訊,2018年秋分過後沒多久,一場涉及省市縣三級領導幹部的違規房產交易治理行動在浙江悄然啟動。
從2018年9月底開始,省市各級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層以上幹部,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及縣(市、區)管幹部,以及上述範圍內黨的十八大以來退休人員共計17.8萬餘名領導幹部,開始陸續對自己有無利用職權低買高賣、象徵性付款、收取介紹費等違規取得房產利益的行為全面自查,並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重點核查。
值得關注的是,《浙江省防止領導幹部房產交易違紀違法行為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也於近期重磅出台,專門為領導幹部房產交易行為劃出紅線,填補相關黨紀空白。
動作連連,我省針對領導幹部違規房產交易治理聲勢之大、力度之強引人矚目。如何看待此次專項治理,又怎樣解讀《規定》出台釋放的強烈信號?記者專門對此進行採訪了解。
“不少幹部倒下去都是因為房產”
風起於青萍之末。浙江經濟發展相對較早較快,房地產市場隨之繁榮。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前,個別領導幹部心存僥幸,使得違規交易房產以“隱性腐敗”的形式存在已久。
2018年下半年,浙江省委、省紀委專題立項對這類問題調研發現,5年來省紀委省監委查辦的省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房產交易違紀違法的竟然占到了案件總數的20.56%。
而放到一個更大樣本範圍中看,浙江省紀委歸結的一些數字和問題指向則更為清晰。
梳理5年來通過巡視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以及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查出的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在房產交易方面的93件違紀違法案件,省紀委相關部門發現:違紀違法主體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占案件總數的六成以上。其中,黨政“一把手”以及住建、房管、規劃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更是高發人群,呈現出權力和資源越往上層、越往職能部門,就越集中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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