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浙江省政府決定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劃定限期敦促各市、縣(市、區)廢除地方阻礙環境執法“土政策”。
新華網報道,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規定,2015年6月底前,各級政府要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并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清理情況。
而且,各級審計機關在開展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時,要對地方政府主要領導幹部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等情況進行審計。
浙江省政府指出,依法責令違法排污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或者停業、關閉,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不予配合或推諉扯皮不作為的,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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