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3日電/浙江在線訊,台州黃岩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金小雲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將分管單位的國有資金存入其兒子所在銀行,幫助其兒子獲得存款提成百萬餘元。
一直以來,銀行對存款有考核,“公款”是各大銀行想要的大蛋糕。銀行爭搶公款存放,往往容易滋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浙江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以後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需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確定銀行。
《辦法》規定,需要招標的賬戶包括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上級補助資金、自有資金和代管資金等;招標項目僅限於銀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期限由各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資金支付流動性需要自行確定,一般不超過1年。
浙江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開展公款存放招投標工作,應在“浙江政府採購網”和省級主管部門門戶網站上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內容包括招標人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招標數量、投標人資格要求、報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報名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獲取招標文件的途徑等事項。
招標以定期存款年利率為標的,按高利率中標原則確定招標結果。競標銀行所投標的相同時,通過對各競標銀行經營狀況和服務水平等指標評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