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生育登記服務是一項簡捷便民的改革舉措,順利的話幾分鐘就可搞定。”專家說,婚育情況承諾書由鄉鎮(街道)計劃生育管理機構提供,由夫妻雙方或一方到現場填寫即可。
此外,條例還明確,公民依法收養子女的,不影響其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但公民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再生育。
條例新增了一條規定,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30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條例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於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
根據新修訂的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條例對未婚生育行為也增加了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對於已滿法定婚齡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6個月後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徵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