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應當明確不文明行為“紅綫”
文明,雖然是一種素養,落實於現實生活中,卻是通過具體的行為體現的。在這樣一個背景之下,明確文明的標准,顯得至關重要。換言之,“為文明行為立法”,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不文明行為的“紅綫”。
大家針對寧波目前還比較突出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梳理討論。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竺浩興認為在公共秩序方面文明還有一定欠缺,比如乘坐公交車不自覺排隊,亂停車堵塞消防通道、隨地小便吐痰等問題。
江北區文教街道北岸琴森社區黨總支書記方紅珠說,寧波市小區裡亂停車問題還比較嚴重,樓道裡亂張貼、亂寫,裝修垃圾亂堆放、小區綠化帶種菜現象時能碰到。還有些市民不文明養狗遛狗,居民對不文明養犬的投訴也日漸增多,諸如狗吠聲擾民、狗屎破壞環境、散養的狗對他人帶來潛在危害等。
甬派記者作為新聞媒體人員代表,也受邀參加了昨天的座談,并把網友集中反映的“窗口單位部分服務人員上班玩手機、朋友圈發布黃色暴力信息、開車等紅燈時沉迷於手機”等問題帶到了會場,同時建議,將“不文明使用手機”的諸多問題也寫入條例,這些問題有的是移動互聯網發展帶來的虛擬社區新問題,有的是手機普及後帶來的擾民以及影響公共服務的問題。這部條例的制定也應該抓住時代新特點,跟時代同步。這些新問題應該在寧波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得到重視和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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