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浙江日報報道,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浙江省信用體系建設始於2002年,是全國起步最早的省份之一。多年來,浙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浙江省要建立與現代治理體系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下一個五年,社會信用體系到底怎麼建?有哪些問題需要破解?記者為此專訪了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
四大領域32項任務
對應國家信用規劃綱要,結合浙江實際,《規劃》明確了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四大重點領域的32項具體建設任務。
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加強信用信息應用,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和教育。
商務誠信建設涵蓋內容廣泛。比如,生產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企業產品質量信用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商品質量追溯體系;流通領域信用建設:制定商貿流通領域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進出口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和分類監管制度,建立對外貿易主體信用評價體系。
全面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包括醫藥衛生和計劃生育領域信用建設,食品藥品領域信用建設,社會保障領域信用建設,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教育、科研、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建設,文化、體育、旅游、廣電領域信用建設,互聯網領域信用建設等。
值得一提的是環境保護領域信用建設。《規劃》提出,建立完善“五水共治”相關主體信用記錄,積極推進“五水共治”項目主體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在項目審批、融資信貸中的應用。
司法公信建設領域,《規劃》提出法院公信建設,檢察公信建設,公共安全領域公信建設,司法行政系統公信建設,司法執法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