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黨員領導幹部“為官不為”亂象,桐鄉市出台《行政監察事項移送操作規定》,重點查處在推進全市中心工作中監督、認定、處罰、執行等法定行政手段該用不用,對上該報告不及時報告,對下該交辦不及時交辦,對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對通知發了不跟進、不落實,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等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的行為。
對於移送查實的問題綫索,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通報一起。2015年來,共調查核實各類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懶政怠政問題105件,問責處理96人。
招式五
制定清單 明晰底綫
“這樁事情我不管的,你們去找上面好了。”“你算什麼,我說這樣做就這樣做!”……類似這樣簡單、粗暴、不負責任的話,從村幹部嘴裡說出來很不合適,也會傷害群衆感情。在紹興柯橋區安昌鎮大山西村的村務公開欄上看到,村幹部哪些話不能說,哪些事不能做,都被一一列上了墻。今後,村幹部再說這樣的話,就要承擔後果了,情節嚴重的要被問責。
“村幹部言行負面清單”是柯橋區約束村幹部言行的一把“戒尺”,總共100條禁令。柯橋區在《村幹部作風建設十項規定》的基礎上,對“十項規定”進行了細化,要求所有村幹部對照“言行負面清單”認真履職。同時,還把清單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要求村幹部每半年接受黨員群衆評議。
“禁令”中列舉的負面行為有大局觀念不够強、聯系群衆不深入、“三資”管理不嚴格、公款支出不合規、違建管控不堅決、工程招標不規範、日常辦公不節約、廉政底綫不守牢、工作紀律不遵守、自身形象不端正等10個方面70條。近年來,在柯橋區委組織部組織科收到的農村信訪件中,有四分之一是反映村幹部言行問題的。為此組織部特地設置了舉報熱綫,公開征集村幹部的負面言行,一旦被查證屬實,將記入履職表現,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示談話、責令公開檢討、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責令辭職、免職或罷免等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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