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自2016年10月1日起,對哈市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政策做出調整。
據了解,政策調整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80元/月基礎上,增加10元,提高至90元/月。與此同時,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喪葬補助制度,對參保人員死亡的,從財政資金中向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給付喪葬補助,標準為3個月基礎養老金。上述政策調整增加的經費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來源:《黑龍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