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最高每輛補助5.5萬元
記者看到,補助標準分兩個時間段實施。2016年至2017年之間,個人和單位購買使用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在250公里以上的,每輛可補助5.5萬元;續駛里程在150至250公里之間的,每輛可補助4.5萬元;續駛里程在100至150公里之間的,每輛可補助2.5萬元。
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且續駛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每輛3萬元的補助。
2018年購買的純電動乘用車,根據續駛里程不同,享受的補助相對會少一些。
出租車企業購買快充技術的純電動乘用車,享受同樣的補助;對購買非快充技術的,按照以上標準的80%享受補助。
辦法中還明確了城市公交、城鄉公交、班車客運、旅遊客運等企業,以及物流快遞車、商超配用車、環衛車等專業公司購買使用快充技術的新能源客車所享受的補助標準。
此外,該辦法中規定,銷售機構按中央補助後的價格銷售新能源乘用車,個人和單位按照銷售價格扣減地方補助後支付購車款。銷售價格(開票價)等於消費者實際支付購車款加地方配套補助。
新能源汽車咪表停車免費2小時
辦法中,新能源乘用車還享受免收牌證費用、實行專用號段、開設綠色通道、環保標誌核發、年檢等差異化交通政策,享受車輛購置稅、車船稅減免等財政稅收政策。
同時,市政道路兩旁設立的咪表停車位,新能源汽車停車2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
此外,記者從湖州市經信委了解到,今年湖州市財政預計投入4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市區推廣系能源汽車應用工作,年內全市預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14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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