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石留印,抓鐵有痕。這些年,杭州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態度一貫堅決。
——在全省率先制定落實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提出“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等“兩個責任”一起落實的明確要求。
——市委主要領導經常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不定期約談區、縣(市)和市直單位“一把手”,檢查基層黨組織履責情況。市委班子其他成員強化“一崗雙責”,自覺履行主體責任,身體力行影響基層、帶動幹部,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推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將涵蓋10項重點任務的全市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列入全市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十項改革任務之一,並重點推動實施。
隨著主體責任的不斷推進落實,曾經的疑問得以澄清,錯誤的觀點得以矯正,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也日益形成。2014年以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連續三年同比分別下降51.91%、26.52%、9.08%;民意調查顯示,2016年,98%的受訪群眾認為“杭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效果明顯”。這兩組數據,正是近年來杭州作風建設成效的有力佐證。
(來源:杭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