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訪局要求,車輛所在(使用)單位接到工單後,要在5個工作日內答覆來電人。車輛所在(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事後點到點向來電人反饋處理結果。
據了解,浙江省各級各部門也將加強對公車使用情況的監督,對此類投訴舉報,嚴格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實行百分百回訪評價,做到動態管理、全程跟蹤,並加大督查督辦力度,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對查實的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理,嚴肅處理責任人的責任。
公車明示,當年平陽喝了頭口水
平陽:早在2004年,溫州平陽就率先給全縣除了公檢法司外的600多輛公車統一貼上“公車”標誌,直接亮明身份,接受社會監督;2007年,該縣又將浙C·CG開頭的牌照作為公車的專門號段,公車亮相更加徹底。統一換牌後,當地馬上出了“三同意二定點”的制度:公車在非上班時間統一入庫,統一保險,統一牌照;加油和維修都在定點企業進行。
湖州:2006年的元旦過後,湖州市級機關近千輛公務用車紛紛開始換牌照。在當時的三個月中,除公、檢、法等單位按規定使用特殊標誌的車輛外,該市其餘市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等單位的車輛必須統一掛“浙E—N”牌照。
金華:2007年底,金華市委辦、市府辦聯合發文,出台了嚴禁公車私用的6條新規,規定全市所有公車都要貼上統一標識,並實行定點停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