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化監管上,紹興制定《紹興市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適用環境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試行)》,凡監測數據超標的一律立案,自動監控數據可以直接作為執法依據,開創全國先例。同時,大力推進移動執法系統和行政電子處罰平台應用,錄入案件數量和使用率均列全省第一。紹興還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雙隨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抽查制度。今年上半年,全市共隨機抽取檢查了1373家次排污單位,發現違法問題29家次。
在問責制度上,出台《紹興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劃出了領導幹部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責任紅線,將“終身追究”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一項基本原則。
踐行“八八戰略”建設“六個浙江”
——浙江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在紹興
(來源:《紹興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