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凝聚了新舊花園人、本地人與外地人的共識。”村民唐麗紅深有感觸地說,現在花園村發展日新月異,外來人口越來越多,但花園村卻越來越和諧,成了大家共同的美好家園。
如今,“村規民約”已成為全體村民公認的辦事標準和日常行為規範,並推進著村風、家風和社會風氣持續優化。
邵欽祥說:“並不是說村裡沒有矛盾糾紛,而是有矛盾糾紛能及時解決,以‘小事一天內解決、大事三天內解決’的治理機制,把一些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重大矛盾或糾紛處理公平、公正、公開,實現矛盾糾紛不出村、村民無上訪。”
除了“村規民約”,花園村還制定了“生態公約”“村民道德公約”等,不斷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護能力。
“制定村規民約、呵護公序良俗,是對傳統社會優秀遺產的繼承,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鄉村基層制度安排。”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曉山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