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坡地村鎮’建設從源頭上不占耕地,既有效保護了耕地,又緩解了耕地占補平衡壓力,促進了生態林地保護;實施點狀組合供地,既少用建設用地指標,又破解了用地政策瓶頸,促進新產業新業態培育發展;實行農地征轉分離,既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又保障項目開發經營,促進社會資本的投資拉動。同時,鼓勵低丘緩坡資源開發利用,可以通過景觀打造和林相改造提升,使原有生態自然環境更加美麗和諧,促進全省‘大花園’建設。”
為了確保“依山就勢、點狀布局、垂直開發”的坡地建設理念能夠得到落實,此次出台的文件主要還在五個方面優化了用地政策:“多規合一”、精細用地政策,解決建設項目落地的難題;點狀布局、垂直開發政策,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的難題;征轉分離、分類管理政策,解決項目落地開發中各利益方維權的難題;點面結合、差別供地政策,解決建設項目供地的難題;以宗確權、一證多地,解決建設用地發證的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