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折不扣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決貫徹依法徵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其他納稅人一律平等對待,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要依法依規執行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利息收入及擔保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收入免征增值稅等主要惠及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持續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
(二)穩定社會保險費繳費方式。稅務總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費征管機制改革過程中,要確保繳費方式穩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合理編制體現減費要求的社保費收入預算,嚴格按照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負責徵收。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繳費人以前年度欠費,一律不得自行組織開展集中清繳。
(三)積極研究提出減稅政策建議。稅務總局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統籌提出解決稅制改革和推進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建議;要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對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進行完善。各省稅務局要圍繞進一步加大減稅力度,深入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提出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
(四)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運用納稅人學堂等載體,專門組織開展面向民營企業的政策輔導。對面上普遍適用的政策要進行系統輔導,對重要專項政策要進行專題輔導,對持續經營的民營企業要及時開展政策更新輔導,對新開辦的民營企業要及時送政策上門,幫助企業及時了解、充分適用。稅務總局要持續做好稅收政策文件清理和稅收政策視頻解讀,動態編寫、修訂和發布《稅收優惠政策匯編》及分類別的稅收優惠指引,並在12366納稅服務平台開辟稅收優惠政策專題欄目,幫助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廣大納稅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關優惠政策。
(五)強化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稅務總局和各省稅務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機制。各基層稅務機關要充分發揮直接面對納稅人的優勢,深入民營企業徵詢意見並及時反饋,特別是對操作性不強、獲益面受限等政策,要積極研究提出簡明易行好操作的改進完善建議。
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增進民營企業辦稅便利
(六)開展新一輪大調研大走訪活動。結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深入開展“新機構 新服務 新形象”活動。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稅務總局再組織開展新一輪針對民營企業的大調研、大走訪活動,深入民營企業廣泛收集涉稅訴求,聽取意見建議並認真梳理分析,對反映較多的問題,統一出台措施進行解決,推動稅收管理和服務朝著更貼近民營企業需求、更順應民營企業關切的方向不斷優化升級。
(七)精簡壓縮辦稅資料。進一步清理稅務證明事項和精簡涉稅資料報送。2018年底前,稅務總局再取消20項涉稅證明事項。2019年,對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再精簡25%以上;簡並優化增值稅、消費稅等納稅申報表,並推進實施增值稅申報“一表集成”、消費稅“一鍵申報”。
(八)拓寬一次辦結事項。各級稅務機關要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2018年底前,實現5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2019年底前,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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