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監測項目共62項: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基本項目:水溫、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等共計24項。
補充項目: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錳共計5項。
優選特定項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等共計33項。
3、監測頻次
1次/月,但優選特定項目(33項)縣級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為1次/季度。
4、評價標準及方法依據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基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試行)》(環辦〔2011〕22 號)進行評價;補充項目、特定項目採用單因子評價法進行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