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將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
(6)將市委財經領導小組改為市委財經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7)將市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廳。
(8)將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9)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
2、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1)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調整優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2)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3)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的新聞出版和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市委宣傳部,對外加掛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牌子。
(4)市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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