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據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調查,2018年浙江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2.3%,漲幅比上年(2.1%)提高0.2個百分點,價格運行總體溫和平穩。其中,城市上漲2.3%,農村上漲2.2%;消費品價格上漲2.2%,服務價格上漲2.3%。
從同比情況看,上下半年價格運行均呈現了“衝高——回落”的走勢。2018年各月同比漲幅分別為1.7%、3.3%、2.3%、2.2%、1.8%、2.0%、2.0%、2.2%、2.9%、2.8%、2.2%和2.0%。特別是7月份起受多種新漲價因素增強的影響,CPI漲幅上行的趨勢比較明顯。
從環比情況看,價格運行主要受季節變動、政策性調價、自然災害及畜牧疫情等因素影響。比如,1月份受低溫雨雪天氣和節前務工人員返鄉的影響,鮮活食品和服務項目漲價共同拉動CPI環比上漲0.5%。2月份受春節效應和天氣因素的影響,CPI環比上漲1.9%創年內新高;11月份受鮮瓜果價格回落、成品油調價等影響,CPI環比下降0.7%。12月份CPI環比持平。
在所調查的八大類消費品和服務中,價格全部上漲。其中,居住價格上漲3.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升0.78個百分點,成為推動CPI上行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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