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海裡沒魚了。”37歲的台州石塘鎮漁民陳海東語氣低沉。
錢江晚報報道,從17歲就開始打漁的他,長嘆一聲說,再過個把月,他就打算“休漁”了。“這是我20年來,第一次魚量蓋不住艙底。”
打來的魚越來越少,也越來越小,漁船出海的頻率更是越來越低。陳海東的窘境其實只是一個縮影。
最近兩三年來,台州、舟山等地漁民發現,他們出海能撈的魚變得越來越小,市場上有價無市的大黃魚、烏賊等更是幾乎絕跡。
漁民們愁上心頭,浙江漁業更是陷入了“近海無魚”的尷尬之中。
不過,浙江最近發布的一個地方標準或能成為改變一切的契機——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發布了全國首個《重要海洋漁業資源可捕規格及幼魚比例》省級地方標準。
這個標準對准了一個問題:魚的體型大小。通俗點說,如果漁民在海裡捕撈小於規定尺寸(重量)的魚將受到嚴厲處罰。
漁民的無奈:
捕上來的魚蓋不住船艙底
近海無魚。這是近兩三年浙江漁民的普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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