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社保費後,全省企業年減負超75億元
昨天,浙江省人力社保廳同時發布了浙江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的具體舉措: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和社會保險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降低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切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主要舉措:一是臨時性下調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從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由1.5%降為1%;二是繼續貫徹執行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率調整政策;三是對2015年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能力達到12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的符合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方向的企業,由當地政府確定2016年下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下浮幅度相當於企業單位繳費部分1個月的額度。上述舉措實施後,預計全省一年可減輕企業負擔超過75億元。
(來源:《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