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老虎要打,群衆身邊的蒼蠅也要打,特別是那些膽敢攫取低收入群衆扶貧資金的不法分子。
浙江日報報道,4月19日,記者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根據最高檢與國務院扶貧辦部署,自今年起,浙江省檢察院和省扶貧辦將開展為期5年的加強預防和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行動,確保各項政策紅利真正惠及低收入群衆。
盯緊公權力的“手”
這次啓動的加強預防和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行動,重點包括異地搬遷、產業扶貧、金融扶貧、特別扶持、農民培訓等專項惠農扶貧領域,以及社會救助、教育扶貧、生態補償等行業惠農扶貧領域,依法查辦發生在扶貧資金分配、項目申報、審核審批、發放管理、項目實施、檢查驗收等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
為什麼重點是這兩大領域?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解釋,這是公權力主導力強、參與度高的領域,也是需要加強監管的重點領域。
“要把惠農領域發生的職務犯罪一并納入專項工作,重點查處和預防侵害‘三農’利益的職務犯罪,特別對在低收入農戶幫扶工作中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對在集體‘三資’、土地征收、惠農資金等領域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等問題,都要嚴肅查處。”浙江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村幹部窩案暴露隱患
據統計,2014年和2015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辦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397件、477人,涉案總金額達2.49億元。這些數字的背後,暴露出了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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