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重保護,又重發展
“對浙江來說,編制《區劃》,既是落實中央和環境保護部的決策部署,也是自身優化發展的迫切需要。”浙江省環保廳副廳長虞選凌介紹說,不同環境功能區的劃定,最終目的是為了更有效的進行分類管理,做到該禁止的堅決禁止,該限制的嚴格限制,可以開發的合理開發。
《區劃》中對環境准入區進行了明確規定:475個開發比較成熟、並允許二類以上工業項目進入的各級工業園區和鄉鎮工業功能區或集聚點,被劃入環境優化准入區。除設區市以上政府批准的重點鎮、中心鎮或綜合改革試點鎮外,其他鄉鎮不單獨劃定環境優化准入區。
浙江省政府對《區劃》的批覆中也同時強調:各地要突出主導環境功能,實行分區差別化管理。例如,自然生態紅線區要實行強制性保護,嚴守生態安全底線;生態功能保障區要以生態保護為主,嚴格控制各類開發活動;環境優化准入區和環境重點准入區,要嚴格項目環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排放,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健康安全的生產環境。
目前,浙江省環保廳正組織各地抓緊對全省環境功能區劃圖集進行校核,屆時將形成全省“一個區劃一張圖”的生態環境空間管制制度框架,真正實現“可指導、可操作、可落地”。下一步,省環保廳還將配套制定全省環境功能區劃管理辦法,對空間管制、區劃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增強《區劃》執行剛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