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沒有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而被問責的一個典型案例。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紹興市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問責,不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袍江區塊一項目業主單位袍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辦中層幹部李某不會想到,自己平時工作努力,但因為對督查組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督促整改落實,他被免職了。
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質量和進度一直是老百姓關注的問題。針對督查組發現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現場管理中重複出現的問題”,紹興市紀委和市監察局對相關部門、單位的分管領導、當事人進行約談、調查,在核實事情的經過後,對這些項目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與李某一樣被問責的,還有另外6個項目的相關負責人。
不僅如此,紹興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去年,諸暨市法院連續發生違紀違法事件,涉及3名中層以上幹部,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紹興市委嚴肅問責,倒查追究“第一責任人”責任,給予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黨內警告處分。
據統計,去年,紹興有42人次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被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