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紀委收集梳理了各地紀委通報的案例,“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主要有這些表現形式:分批次、多地點、大規模宴請;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按規定應禁止邀請的單位和個人參加婚(喪)事宜;因操辦婚(喪)事宜擾民和影響單位正常工作秩序;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大搞封建迷信活動……
杭州市紀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實踐中,對於婚宴大操大辦的舉報和辦理,並沒有機械規定超過多少桌算大操大辦,主要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習俗,看是否堅持文明節儉,是否造成不良影響。
據了解,前年臨安一家國企的運維部經理王某為其女兒操辦婚宴,就因為“太張揚”。群眾舉報後,當事人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原則三:不沾公
切勿假公濟私
杭州市紀委提醒大家“不沾公”,就是要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切勿假公濟私。在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中,切忌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公家的場地、公家的人等公共資源。
“比如,違規使用單位的公車、邀請單位同事或下屬利用工作時間協助操辦、低價租用單位所屬公有性質的酒店、借用單位場所等情形。”杭州市紀委工作人員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