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日電/這些天,龍泉市上垟鎮種植大戶鄭自友正跟幾個工人在地頭上忙著采香榧。他身後的山頭上,長勢良好、大小不一的香榧樹密織成林。“去年我的香榧園頭一次采摘了500餘斤青果,今年的采摘面積估計能達到300餘畝,到明年,這個園子的產量就能有上千斤,再往後,那可真就是‘搖錢樹’了!”他說。
浙江日報報道,這樣的轉變,托的是林地流轉的福,更是林權改革機制創新結出的果實。2013年起,龍泉市作為全省首個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發放制度的試點,在林地流轉愈發成熟的基礎上,在全國率先探索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讓曾經沉睡的森林資源再度激發出新活力。
在龍泉起步的林地改革,將為全省林農切切實實帶來增收新紅利。10月1日起,浙江省將正式實施《浙江省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發證管理辦法(試行)》,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可獲得林地經營權流轉證,林地承包權仍由林農掌握,真正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開啓了深化林權改革的新路徑。
“我們這里的每片林地都能生金。”伴隨林地里拔節生長的聲音,綠水青山織就金山銀山的遠景,已一步步化作現實。
先行先試
山林盛開致富花
在龍泉,鄭自友是頭一個拿到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的,也是第一個憑著這張經營權證獲得抵押貸款的人。
不同於林權證,林地經營權流轉證作為證明林地流轉關系和權益的有效憑證,可以讓林地流轉受讓方實現林權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審批等事項的權益證明。對林農來說,這張經營權證不會損害到自己對林地的承包權;對林業經營者來說,有了這張證,原先必須聯系農戶才能經營投資、采伐林地的被動局面也一去不複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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