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村監會已在浙江農村落地生根,3萬餘個行政村實現全覆蓋,浙江基層法治建設翻開了新篇章。2010年,全國人大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作出“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規定,這一來自浙江基層創造的新經驗由此走向全國。
規範村級權力運行,加強鄉村黨風廉政建設,進而提升鄉村治理能力,這些年,我省依法治村的探索步伐從未停止。
在寧波寧海縣,去年3月,全縣427個行政村的上萬名村幹部和村民領到了一本小册子——《寧海縣村級權力清單三十六條》,以漫畫形式闡述了包括村級招投標、宅基地審批、低保戶申請等在內的涉及農村重大決策和民生問題的流程。縣紀委負責人說,流程均來自現有涉農法規政策,其意在規範農村幹部的“小微權力”,也讓村民們知道自己享有的權利,知道村幹部哪些能為、哪些絕不能為。
在台州溫嶺市,860個行政村如今全部實現了村務電視公開全覆蓋。每個村民都可以隨時打開電視查村賬。為提高村務特別是村級財務透明度,溫嶺還全面推行村級民主決策“三議三公開”、村務監督兩級會審、農村“三資”陽光監管“雙述雙評雙諾”、違反村級管理規定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山馬村村民馬宗富說:“如今,哪怕是1分錢的進出,都清清爽爽。”
在衢州江山市,從2011年開始試行重點村村監會主任兼職鄉鎮(街道)紀(工)委委員。這一制度層面的有益探索帶來的最大變化,是村監會的地位更高了,村監會主任行使監督權時底氣更足了。江山市紀委負責人說,現在村裡都很自覺地配合村監會工作,而且,村監會主任兼任街道紀(工)委委員後,還要幫助街道做好其他村的村務監督工作,責任也更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