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科研經費中的間接費用比重,其中用於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占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直接費用的比例,最高可提高到20%。
改革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其科研人員面向企業的科研開發、成果轉化的服務活動,實行有別於財政科研項目的管理方式,按合同制管理。
解讀
為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意見》從擴大人才科研自主權、項目經費管理等方面為科研人員鬆綁。
在項目經費管理上,為調動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的積極性,引導科技人員面向經濟發展主戰場,《意見》著力從科技人員最關心的經費管理制度入手,從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兩方面提出改革措施。
縱向上,強化財政科研項目績效激勵,提高科研經費中的間接費用比重,其中,間接費用中用於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占直接費用中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比例,最高可提高到20%。也就是說,績效支出,即科研“人頭費”將相應提高。
橫向科研經費改革是亮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企業委托,開展技術開發、服務、咨詢等橫向科研活動,是目前解決浙江省企業技術人才不足、強化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有效路徑。
制度保障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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