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央巡視已開展8輪,共安排100個組次,巡視了149個地方、單位。
2015年,中央巡視組巡視83個單位,實現了對央企和金融單位巡視全覆蓋,充分發揮了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累計談話1.5萬餘人次,受理各類信訪12萬餘件次,發現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3000餘件、“四風”突出問題400餘件,督促查處450餘名非中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
向83個單位反饋750餘個問題,提出整改意見650餘條,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武鋼集團專項整治“靠鋼吃鋼”問題,清理出近3年違規事項2444項,涉及金額7.17億元。中核建設黨組借巡視“東風”,推動解決企業“頑疾”,集中開展了對違法出借資質、資金等的專項治理和應收賬款、存貨專項清理,其中資金拆借專項治理累計收回資金12.35億元。
向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交專題報告52份,提出關於國企改革的意見建議159條。系統梳理涉及央企黨的建設、行業廉潔風險、幹部管理體制、投資決策機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空域管理等方面的專題報告22份,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問題導向參考。
聚焦再聚焦 巡視定位更精准
“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用好制度利器,把巡視監督做深做細做實。”去年10月23日,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對2015年中央第三輪巡視發出動員令。
去年10月,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上此前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為深入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管黨治黨的尺子越來越清晰。
王岐山在此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上強調,巡視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
從已巡視的地區、部門和單位看,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嚴是帶有共性的問題,落實從嚴治黨任務尤為緊迫。
巡視的權威由黨章賦予,中央巡視組由中央派出,肩負著中央的信任和權威。一年來,中央巡視組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這個根本——
把“兩個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巡視監督的重要內容。2015年首輪巡視,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下屬單位五十四所黨委、紀委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免去相關責任人的黨委書記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2015年第二輪巡視,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嚴肅處理了1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其中太原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現任職務。
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巡視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要求被巡視黨組織立行立改,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2015年首輪巡視,中國電信對北京電信“頂風公款吃喝和高消費娛樂”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黨紀政紀處分52人,追繳相關費用8.54萬元。
“一托二”顯威力 全覆蓋再提速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全面從嚴治黨要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巡視全覆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表明黨內監督沒有例外、不留空白,這本身就是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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