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料顯示,魏鵬遠是阜新礦業學院(現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采礦專業77級學生,該校曾是原煤炭工業部隸屬的兩所全國重點大學之一,該校77級、78級多位學生多在能源部門、各大煤炭企業裡身居要職。
魏鵬遠在阜新礦業學院度過了自己的大學時代之後,先是進入北京煤炭設計院工作,接著輾轉原煤炭工業部計劃司、原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工作。
2002年,國家經貿委被撤銷,原經貿委行業規劃司的部分職能被合併到國家發改委,魏鵬遠任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煤炭處處長。
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掛牌成立,年逾50歲的魏鵬遠調任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屬於正處級副司長,負責項目改造、煤礦基建的審批和核准工作。
此時,原本由發改委產業司和基建司負責的涉及技改等審批核准的職能,也合併到煤炭司。魏鵬遠手握重權。
2014年5月,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8個月後,魏鵬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2015年12月29日,保定市中院開庭審理了魏鵬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魏鵬遠先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兩億餘元;魏鵬遠還有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
今年10月17日,保定市中院一審依法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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