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網評:防沉迷,還需聯手共治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佘宗明
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不光是個行業問題,也是個社會問題,不只是個技術問題,也是個教育問題,離不開平台、家長、學校、監管部門等多方共治,這已成社會常識。既然要的是社會共治架構下的各盡本分,那無論是將平台主體責任擴充為無限責任,還是將家長責任說成是全部責任,都有失偏頗。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近日有代表委員指出,短視頻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建議規範整治網絡短視頻平台。《2021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85.9%的未成年人和91.6%的家長都知道青少年模式,但設置過青少年模式的未成年人和家長均不到五成。在幾天前,還有代表建議,全面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企業和平台。
毫無疑問,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包括遊戲、短視頻和ACG內容),很有必要。人類學家達娜·博伊德在著作《一言難盡:網絡青少年的社交生活》中就說,在網上花太多時間對青少年來說可能是壞事,就算僅僅是從“留給其他活動的時間變少”這一層來說。
在《上癮五百年》里,戴維·考特萊特說過:“對某件事物上癮,是人類的天性。”饒是如此,當今社會的共識是,不能任由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這連著未成年人保護的現實命題。
可以看到,在今天,幾乎所有涉未保的議題,都會伴隨著更高的道德標準和更激進的輿論姿態。這是未成年人的兩個特點決定的:一來,他們是“祖國花朵”,是“民族未來”;二來,他們意志力相對薄弱,身心健康易受損害。雖然這些新生代都是“互聯網世代”,從小就浸潤在網絡文化中,但對心智尚不成熟的他們而言,沉迷網絡的負外部性就擺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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