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解決突出問題。在“室組地”聯合辦案實踐中調研人員發現,有的地方紀委監委因前期工作介入不多,對移交案件線索存在顧慮,尤其害怕接收後無法辦理,進而形成積案。解決此類問題,首先要理順上下關係,對需要指定地方紀委監委管轄的案件,由案件承辦“室”“組”嚴把質量關,認真審核事實和證據,確保地方具備立案條件後再指定管轄。同時,承辦案件的“室”“組”在組織初核期間,應有針對性地抽調地方紀委監委人員參與辦案,幫助地方紀委監委及時吃透案情,為後續指定管轄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在指定管轄前,應充分和地方紀委監委溝通,聽取地方紀委監委工作困難,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指明案件辦理方向,打消地方疑慮,確保案件“交”得放心、“接”得安心。如,海東市互助縣紀委監委研究制定《互助縣“室組鄉”聯動辦案暫行辦法》,明確“室”“組”“鄉”在聯合辦案中的職責定位,規範信息互通、定期會商、結果反饋以及司法協作等程序機制,為一體化辦案提供了機制保障。
深刻認識“統”與“分”的關係
開展“室組地”聯合辦案,就是圍繞查辦案件這一目標,充分發揮“室”“組”“地”各自特點,既集中統一又分工協作,契合互補,形成合力。
“統”的層面。紀檢監察機關的“室”,要利用熟悉政策法律法規、掌握信息線索全面、協調本區域各方力量便利的優勢,在案件前期信息線索研判、中期組織審查調查、後期整體審核把關等方面做好協調指導工作,注重左右貫通、內外銜接,有效做好保障工作。對內要協調辦理案件管轄、規範措施使用審批,確保程序規範合法;對外要及時做好銜接司法等服務保障工作,確保案件移送後,在司法機關起訴、審判環節,不出現程序性問題。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室”不僅要以領辦、參辦的形式直接組織辦理,更要注重對辦案過程中涉及政策、法律方面的重大敏感問題主動把控,需要共同研究的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需要請示報告的按照權限主動請示,依規依紀依法審慎處置。如,海東市互助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室”的指揮棒作用,橫向打通聯動關節,縱向劃定協作區域,責任到人、分片包幹,既重點解決日常監督發現問題難、處置線索效率低等問題,又有效彌補審查調查辦案力量不足,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鄉鎮紀委辦案實踐不夠等問題。在聯合辦案中,“室”要注重將“紀法雙施雙守”要求貫穿辦案全過程,綜合全案情況,對違紀事實定性及處分提出總體意見,防止因辦理單位不同,對同類違紀違法事實量紀量法尺度不一,畸輕畸重。對於擬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件,要把握移送標準,確保案件質量;對涉嫌犯罪人員較多的案件,要統籌移送時機和順序,確保全案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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