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青海省紀律檢查委員會12月28日公布了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柔智擅權妄為問題。
2012年2月,柔智任瑪沁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擅自決定超標準購置一輛價值85.5萬元進口越野車,登記在他人名下,供個人長期使用;2012年12月,用公款組織全局民(輔)警分五批次公款旅遊,產生費用13.9萬元;2018年12月,帶領13名民警赴上海考察期間,擅自變更行程,違規接受企業邀請赴廈門、三亞等地旅遊。柔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柔智,男,藏族,1967年5月出生,青海甘德人,大學學歷,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柔智曾任瑪多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瑪沁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2020年9月任果洛州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正處級)。
果洛州紀委監委今年3月公布了柔智被查的消息,8月公布了其被“雙開”的消息。
經查,柔智在任瑪沁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違規使用單位資金,不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不執行重要人事任免議事規則及相關程序,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干預和插手經濟活動,非法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
紀監部門點評:柔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中共果洛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果洛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柔智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柔智在擔任瑪沁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的女下屬格日措被查一事曾引起輿論關注。甚至在12月上旬,格日措職務犯罪案件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過程中,柔智不斷為其喊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