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文明衝突的真與偽 作者:虞衛東(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國際問題研究所副研究員
圍繞中美貿易之爭,最近有人又提起了文明衝突論。事實上,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一直飽受爭議。即使是幾大文明體之間的衝突,是不是文明衝突還有待商榷。更何況文明衝突主要受制於宗教、民族和族裔等因素。中美貿易之爭就是純粹的利益之爭。誇大成文明之爭是十分幼稚可笑的。文明衝突具有一定的時代性和地緣性。
一、文化與文明
考古學歷史學上所說的“文化”和“文明”這兩個概念是有嚴格區別的(雖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把它們混用)。簡單說來:“文化(culture)”是一個屬於石器時代範疇的概念,用於專指石器時代特別是新石器時代包括金石並用時代的原始部落人類遺跡,而“文明(civilization)”是屬於青銅時代範疇的概念,專指人類進入青銅時代以後的國家階段。 其實,從“文化(culture)”和“文明(civilization)”這兩個英文單詞的詞源上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兩者的區別。文化(culture)”這個單詞的詞根“cult-”的原始意義是“耕作”,這很清楚地表明了“文化”這個概念的本義是屬於與“農耕”相聯繫的原始部落時代的範疇的;而“文明(civilization)”這個單詞的詞根“civ-”的原始意義是“市民”,這也同樣清晰地表明了“文明”這個概念的本義是屬於與伴隨著“市民”的出現而同時產生的“城市”及工商業相聯繫的青銅時代的範疇的(城市city這個單詞就是從詞根“civ-”的變體“cit-”演繹而來的)。而“文明(civilization)”的幾個主要特徵:文字,金屬冶煉術,城市國家(城邦),宗教禮儀等等,正是與工商業的出現密切相關的。要判定一個文明是否開始了,什麼時候開始的,正是按照上述幾個標準來核定的,而且是按照考古發現來核定的。
“文明”使各民族之間的差異有了某種程度的減少,因為它強調的是人類共同的東西:技術水平、禮儀規範、宗教思想、風俗習慣以及科學知識的發展等①;它既可以指居住狀況或男女共同生活的方式,也可以指法律懲處或食品烹調。“文明”體現了某些民族的自我意識。對於這些民族來說,幾百年來形成的民族界線和民族特性已無可置疑,因為這些東西早就通過他們的擴張和殖民完全確立了。人們才把所有這些形形色色的人類行為和成就都稱作“文明”,那麼首先可以找到這樣一種簡潔的表達:這一概念表現了西方國家的自我意識,或者也可以把它說成是民族的自我意識。它包括西方社會自認為在最近兩三百年內所取得的一切成就,由於這些成就,他們超越了前人或同時代尚處“原始”階段的人們。西方社會正是試圖通過這樣的概念來表達他們自身的特點以及那些他們引以自豪的東西,他們的技術水平,他們的禮儀規範,他們的科學知識和世界觀的發展等等。
“文明”一詞的含義在西方國家各民族中各不相同。首先,這個詞在英、法兩國和在德國的用法區別極大。在英、法兩國這一概念集中表現了這兩個民族對於西方國家進步乃至人類進步所起作用的一種驕傲;而在德國,“文明”則是指那些有用的東西,僅指次一等的價值, 即那些包括人的外表和生活的表面現象。在德語中,人們用“文化”而不是“文明”來表現自我,來表現那種對自身特點及成就所感到的驕傲②。
文明和文化都涉及一個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它們都包括“價值觀、 準則、體制和在一個既定社會中歷代人賦予了頭等重要性的思維模式”。對於布羅代爾來說, 文明是“一個空間,一個‘文化領域’”,是“文化特徵和現象的一個集合”。沃勒斯坦把文明定義為“世界觀、 習俗、結構和文化(物質文化和高層文化)的特殊聯結。它形成了某種歷史總和,並與這一現象的其他變種(即使不總是同時)共存”③。西方尤其英美法擁有明顯的優越感,把自己的文化特點放大成文明。
暫且按照西方的文明概念,文明與文化混為同一概念。文明的原生態是一方水土繁衍一族人,衹要各自在自己的地緣裡生活,從靜態上講,文明是不會衝突的。但一旦某一文明開始向外擴張,謀求改造世界和征服世界之時,文明之間的碰撞必然引起文明衝突。這就好比地殼的板塊運動,一旦一股力量積蓄到一定程度,就會厚積薄發,互相擠壓後就會有隆起陷落。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應該指的是文明碰撞(clash)後的衝突,並不是原生態拼圖式文明,而是擠壓式文明的結果。這就自然引出了,哪種文明好強好勝,發展到一定力量必然會謀求擴張和擠壓周邊的文明體。文明衝突源於利益之爭,但利益之爭未必是文明衝突。
亨廷頓是從西方的角度提醒西方社會要注意西方的衰落、伊斯蘭人口的膨脹和中國的崛起。由於價值觀的差異,他認為伊斯蘭和中國是西方的必然挑戰者。伊斯蘭和中國對西方的挑戰不是文明衝突,文明衝突不僅是因為雙方存在迥然不同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更何況全球化以來,現代化的生活方式越來越同質化。文明之所以衝突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擴張,嚴格的來說,應該是地緣上的。類似西方當初的擴張產生的文明衝突當今沒有出現。亨氏文明衝突論衹適用於西方立場,是基於西方中心論的立場,出於維護其優勢的考量。他過分強調文明衝突,是為西方對外戰略提供有力的理論依據。不過,亨廷頓的理論衹是西方政治理論的一個派別。過度解讀同樣會走火入魔,以為文明必然會衝突,往往會把一些經濟交往和文化交往中的矛盾上升到文明衝突,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就像東方學是西方對東方的認知。不應學術式地人云亦云。
在400多年裡,西方的民族國家—— 英國、法國、西班牙、奧地利、 普魯士、德國和美國以及其他國家在西方文明內構成了一個多極的國際體系,並且彼此相互影響、競爭和開戰。同時,西方民族也擴張、征服、殖民,或決定性地影響所有其他文明。西方的擴張主要是為了尋求自己更大的生存空間和更多的財富。雖然,雅典人強調的是,在所有界定文明的客觀因素中,最重要的通常是宗教。人類歷史上的各主要文明在很大程度上被等同於世界上的各偉大宗教。但嚴格的來說,並不是因為看不慣而去征服別人,不是文明衝突,是侵略和掠奪。貌似文明衝突的實質上大多是利益之爭。
二、巴以衝突是文明衝突嗎?
奎格利認為文明的運動經歷了七個階段:混合、孕育、擴張、衝突時代、普遍帝國、衰敗和被入侵。
文明之間的差異會產生互相看不習慣,但雙方各自居住各自的空間,雖然有交往,但短暫的接觸,不習慣是可以容忍的。關鍵是時間一長,空間小距離近的話,互相的容忍度就變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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